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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RoHS 電器及電子設備使用某些危害物質限制指令 |
| 內容摘要: |
| ◎2006年7月1日起,電器電子設備禁止含 有: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(PBB)或多溴二苯醚(PBDE)。 |
| ◎免於RoHS管制之項目:RoHS指令附表表列之應用暫不受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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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重要資訊: |
◎2003年2月13日公告之RoHS指令(2002/95/EC)並未對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PBB、PBDE之含量限值作出明確之規範。
但於2004/09/23有一份proposal for Council Decision,說明了管制的 上限值為:
鉛(Pb)、汞 (Hg)、六價鉻(Cr6+)、PBB、PBDE:1000ppm、鎘(Cd): 100pp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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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RoHS指令中表列排除的應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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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制物質 |
排除的產品或元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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汞 |
1.
圓形螢光燈管中的汞含量不得超過5毫克/燈。
2. 一般用途的螢光燈管中的汞含量不得超過:
◎鹵素磷酸鹽10毫克。
◎三基磷酸鹽,正常壽命5mg。
◎三基磷酸鹽,長壽命8mg。
3. 特殊用途直形螢光燈管中之汞。
4. 本附錄中未述及之其他燈管中之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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鉛 |
1.
陰極射線管、電子元件及螢光燈管之玻璃中鉛。
2. 鉛在鋼中做為合金成份含量以重量計最高0.35%鉛,在鋁中最高O.4%鉛(重量計),銅合金中最高4%鉛(重
量計)。
3. 高溫融化的焊料中的鉛(即:錫鉛焊料合金中鉛含量超過85%)。
4. 用於伺服器、記憶體和存儲系統的焊料中的鉛(豁免准予至2010年)。
5.
鉛在焊錫中,用於網路基礎設備上,如通傳電訊上之閱關、訊號、傳輸及網路管理上。
6. 電子陶瓷產品中的鉛(例如:高壓電子裝置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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鎘 |
根據修改關於限制特定危險物質和預製品銷售和使用的第76/769/EEC號指令的第91/338/EEC號指令禁止以外的鎘電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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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價鉻 |
六價鉻用於吸收冷氣機碳鋼冷卻系統之防腐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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